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師及輔導員)公告
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補充本單位工作人員、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更好地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與教學水平,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納入人員總量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21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應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7日至2007年5月13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或報考專職輔導員崗位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4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9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至50周歲以下(1974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yè)、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應聘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非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yè)生”,指在2025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yè)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yè)生崗位。
3.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其他說明
(1)應聘16崗輔導員崗位的資格條件中,主要學生干部任職范圍: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團總支(團委)副書記、各部部長、副部長等校(院系)團總支部(團委)委員會成員;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學生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學生會(學生分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等校(院系)學生會(學生分會)成員;社團聯(lián)合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成員單位正副職負責人等校社團聯(lián)合會成員。任職經歷證明材料的出具:院系級學生干部由同級基層黨組織出具,校級學生干部由校團委出具;證明材料需注明具體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
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
(2)應聘17-19崗位從事實踐教學工作的資格條件中,技能人才指: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牌獲得者;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選手;全國職業(yè)技能大賽優(yōu)勝獎以上選手;全國行業(yè)職業(yè)技能競賽獲獎選手(一類職業(yè)技能大賽中獲決賽單人賽項前10名、雙人賽項前7名、三人賽項前5名的選手);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的技術技能型、復合型高技能人才;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的技能型、復合型高技能人才;“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江蘇省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江蘇省技能大師;江蘇省企業(yè)首席技師;省級有突出貢獻高級技師;“江蘇工匠”、“江蘇大工匠”;近5年(2020年5月—2025年4月)獲得以下獎項者:①全國行業(yè)職業(yè)技能競賽獲獎選手(二類職業(yè)技能大賽中獲決賽單人賽項前10名、雙人賽項前7名、三人賽項前5名的選手;省級一類大賽獲決賽單人賽項前6名,省級二類大賽獲決賽單人賽項前3名)②江蘇省技能狀元大賽職工組前10名、學生組第1名;③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高職、中職賽項二等獎以上選手;省級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高職、中職賽項獲一等獎選手。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yè)生;
(2)《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5年11月13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報名前通過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tzpc.edu.cn)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招聘公告、招聘崗位、專業(yè)參考目錄、體檢標準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與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報名網址:http://rczp.tzpc.edu.cn
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
2025年5月7日09:00—2025年5月13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5年5月7日09:00—2025年5月13日19: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5年5月7日09:00—2025年5月14日12:00。
招聘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5年5月7日09:00—2025年5月14日17:00。
繳費確認時間:
2025年5月7日09:00—2025年5月15日12: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陳述申辯,聯(lián)系方式詳見《崗位表》。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報名費為100元/人。繳費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但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除外。
2.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應聘人員如有疑問,可向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電話咨詢。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崗位表》等,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2)報名時需進入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人才招聘報名系統(tǒng)(http://rczp.tzpc.edu.cn),注冊后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將下列材料原件掃描成圖片,粘貼到報名系統(tǒng)中提供的“上傳附件模板”中,以word或PDF格式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不接受單張圖片打包壓縮格式。
①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②相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③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yè)生崗位的畢業(yè)生須上傳:《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空白就業(yè)協(xié)議書(網簽的提供未簽協(xié)議的網站截圖件,需本人手寫簽名),或提供截止到報名時間無工作單位的證明和本人承諾書;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應聘的證明;④其他應聘人員還須上傳:相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單位工作證明、職工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⑤非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證明及成績單(原件及翻譯件);⑥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獲獎證書、證明;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一旦通過,不得改報。
(4)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應聘人員應聘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yè)的要求。相關專業(yè)范圍的確定,請執(zhí)行《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yè)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yè),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yè)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畢業(yè)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yè)為同一專業(yè)或專業(yè)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專業(yè)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yè),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fā)布,應聘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yè)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12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我校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yè),不得作為可以應聘的專業(yè)。
(6)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有關情況及時在網站公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9:00-12:00。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于面試結束后第2-3個工作日聯(lián)系我校(0523-86664005)辦理減免報名費用事宜。
3.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報名期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應聘人員的咨詢,根據應聘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應聘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使用。
4.資格復審、發(fā)放準考證
對于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人員,由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在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后發(fā)放準考證。資格復審和發(fā)放準考證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將于考試前7天在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官網公布,請考生關注。
(三)考試
考試方式:01-16崗筆試、試講、面試,17-19崗專業(yè)技能測試、試講、面試。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1.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
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2025年5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01-16崗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專業(yè)知識,采用閉卷考試形式。17-19崗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專業(yè)技能,采用實際操作的考試形式。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束后當天成績在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tzpc.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根據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的6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同分跟進),不足6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試講。
2.試講
試講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試講采用模擬上課、模擬上課加專業(yè)技能展示兩種形式進行,12-14崗采用模擬上課加專業(yè)技能展示的形式,其余崗位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試講內容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
12崗專業(yè)技能展示內容為中國書法和中國畫;13崗專業(yè)技能展示內容為樂器(鍵盤或弦樂)和聲樂;14崗專業(yè)技能展示內容為田徑(跑、跳、擲)和球類(籃、足、排)。
12-14崗位模擬上課和專業(yè)技能展示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試講成績按模擬上課成績占60%、專業(yè)技能展示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其余崗位按模擬上課占100%計算。試講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試講成績當場公布。根據試講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3.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照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30%、試講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試講、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四)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zhí)行。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體檢費用按實收取,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guī)定,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fā)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wěn)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guī)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22年5月16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20年5月16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27.自2022年5月16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22年5月16日(含)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guī)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4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六)公示
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的監(jiān)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應聘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應按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七)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須于2025年8月31日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擬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如自聘期起3年期滿未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不再續(xù)簽聘用合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664005(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來電時請說明是在碩博英才網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處)。
監(jiān)督電話:0523-86664025(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紀委辦)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處)
舉報郵箱:TZgkzpjbyx@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08:30-11:30、14:00-17:30
指定網站: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tzpc.edu.cn)
附件1: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崗位表.xls
附件2:泰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專業(yè)目錄.xls
原文出處:
https://www.tzpc.edu.cn/2025/0506/c293a3289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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